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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5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美好”
——长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纪实
本报记者 李己平

4月的吉林省长春市鲜花含苞待放,绿树嫩芽初露。

86岁的市民刘景林每天走在长春老城西广场,感受着城市日新月异的变化。他是长春市文明办聘请的市民巡视员。看到与城市发展不和谐的事,他可以直接找相关执法部门给予纠正,也可以给市长打电话或写信。

“创城为百姓,百姓共创城”,这是长春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理念。正是在许多像刘景林这样的热心市民参与下,长春市文明水平越来越高,居民幸福感越来越强。长春市先后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等荣誉称号,4次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走在长春街头,记者随处都能感受到这座城市的魅力。从南方来到长春工作的出租车司机张富有说,“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城市了,在这里开出租车不寂寞,每天听交通之声节目其乐融融。赶上需要我们参与的公益活动,一广播,几百台出租车全部出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关系全局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综合平台,是促进城市全面发展进步的有效途径。”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金字招牌,拿牌子是荣誉,但我们更看重在共建共创中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素质,引领社会风尚,改善人民生活,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美好。”

发展经济,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提高居民收入,是实现城市文明的物质保证。“创建文明城市的根本是要利民富民为民,这是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长春市市长崔杰介绍说,自1996年长春参与创城工作以来,经济建设也取得突出成就,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400亿元,各项经济指标增速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位居前列,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民生工程。长春市每年都要出台《民生行动计划》,内容涉及全体市民,主要解决当年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问题。长春市每年将新增财力的7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

长春市民生工程覆盖面越来越广泛。开展“万户特困户结对救助”活动,17271户贫困家庭得到帮扶;为低保群众发放物价补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补贴标准,增加公共卫生投入,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新建、加固中小学校舍121.3万平方米;建设文化街区,送戏下乡等。

长春的老房子往往是“冷房子”,从去年开始,长春财政支付实施“暖房子工程”,高标准对1155栋约600万平方米老旧楼宇的防水、门窗、墙体等进行了综合改造,使大约10万户30万群众受益。

全民参与进一步提升了城市文明程度。长春市自上而下开展“创文明城,做文明人”主题教育活动,从“管住嘴不随地吐痰,管住手不乱扔垃圾,管住腿不闯红灯”开始,到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和“寻找身边好市民”活动,使“好人现象”在长春形成一股良好风气。开展“共创文明,共建和谐”系列活动,建设文明社区,涌现出“爱心门铃”、“电子保姆”、“公德驿站”、“道德储蓄银行”等,群众在参与创建中既受到教育,又成为文明创建的主体。

长春市以其民心工程、城市精神、都市风韵、淳朴民风,使得城市的文明指数不断提升。

在长春,文明之花正处处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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