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质检系统将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管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王志羚从今天召开的全国质检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质检系统将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管并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表示,质检系统将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管。

首先是严格生产许可,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及时审查公布获得进口许可的无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名单,密切跟进卫生部门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度,严格审核企业生产许可条件。

其次是规范标识标注。质检系统将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在产品上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同时,根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名单,生产企业要在非食品添加剂的化工类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