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节能减排的攻坚时期,如何开好局、起好步,对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目标至关重要。当前,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水泥等高耗能产品当月产量和季度累计产量均创历史新高,个别地区出现煤电紧张,节能降耗压力增大。如果这一趋势持续下去,不仅影响节能减排目标实现,而且严重影响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一、节能减排是我国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节能减排是落实我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志,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十一五”时期,我国第一次将节能减排目标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采取了强化目标责任、淘汰落后产能、实施重点工程、完善激励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下降,不仅完成了“十一五”目标任务,而且推动了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改善了环境质量,为支撑经济平稳运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以节能减排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尚不健全,节能减排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从能源利用效率水平看,我国单位GDP能耗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从转变发展方式看,经济结构调整进展缓慢,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增长过快,一些地区把经济高速增长作为硬任务,把节能减排作为软指标,对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重视不够,对节能减排工作放松要求。从政策体系看,能源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滞后,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法律、经济手段有待完善,企业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仍然不足。此外,节能减排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
从“十一五”实践看,节能减排是涵盖能源生产消费各个环节、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密切相关。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需要不断提高认识、健全法规、完善体制、创新机制,需要各级政府、企业、居民共同努力,必须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常抓不懈。
二、“十二五”时期加强节能减排更加紧迫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对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目标约束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综合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潜力、资源环境约束条件、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上,“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的约束性指标,难度进一步加大,任务将更加艰巨。
“十二五”时期,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继续推进,居民、商业和交通等终端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能源资源和环境的约束更趋强化。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已达32.4亿吨标准煤,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52.6%,如果能源生产和消费继续快速增长,无论从能源供应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还是从实现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看,都面临空前压力。初步测算表明,“十一五”时期节能降耗对碳排放强度下降的贡献率接近94%,未来十年的贡献率也将维持在90%左右。同时,考虑到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供应能力有限,要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15%的目标,就迫切要求对能源需求增速进行合理控制。为此,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的同时,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十二五”开局之年要突出抓好节能减排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突出抓好节能降耗。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我们完全有能力实现“十二五”时期16%的节能指标,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策机制、强化监督落实。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交织,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性问题并存,在发展理念、配套政策、基础工作等方面,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中央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对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一五”时期的经验表明,单靠能源强度目标不足以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如何在确保节能目标完成的同时,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对各地区合理规划经济增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减排没有退路。
提升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把节能减排放在中心工作位置,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专项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等政策中,切实体现节能减排目标要求。
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发达地区要严格节能目标要求,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在“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提供必须的发展空间。工业部门要强化节能工作力度,为民生领域的建筑、交通部门能耗合理增长留有余地。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当前电力供需形势紧张的地区,要研究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具体措施,大幅度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强化对现有生产能力的节能改造,促进发展方式率先转变。
把调整优化结构落到实处。各地区要综合考虑能源、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控制经济增速和投资增速。坚决抑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继续推进关、停、并、转,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经济结构调整留出空间。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动部分发达地区和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推动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完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体系,力争在节能环保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支持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应用示范,发布节能环保技术推广目录,加快推广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鼓励发达地区和城市加快推广先进电动汽车、绿色建筑技术、高效环保产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完善节能减排激励政策。加快资源性产品和要素市场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等产品价格关系,鼓励地方政府扩大差别电价、峰谷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范围和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改革资源税,研究开征环境税。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严格控制高载能产品出口。
健全节能减排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分配制度,从根本上抑制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发展冲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推动节能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发电调度、能效标志等节能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创新,试行节能量、能源消费总量配额、排污权交易等,不断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