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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布
记者苏民 齐慧

新目录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自主创新以及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以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苏民 齐慧报道: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我国将鼓励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新目录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自主创新以及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以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新版《目录》维持2005年版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上述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经修订,《目录》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

《目录》新增的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类共有35个条目,涵盖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装备和救援服务的主要领域,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

为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从现代农业产业链入手,针对关键环节,《目录》新增了大量鼓励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条目,同时进一步突出了水利设施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丰富了内容,增加了条目。

为体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目录》在装备、汽车、船舶门类中,新增了重大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速精密轴承、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海洋工程专用作业船和海洋工程装备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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