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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质押融资体现知识产权价值
吴宁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巡视员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较好地实现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增量

●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重要方式。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的战略部署,积极探索基于知识产权价值体现的融资机制,明确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工作理念,统筹考虑价值评估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全面提升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专利价值发掘和融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采取了多项措施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体系。

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批准北京海淀、长春、南昌等16个地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据统计,仅16个试点地区已累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近30亿元,涉及360余家中小企业。截至2010年,合计2605件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质押登记。

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大力推动与知识产权融资有关的市场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参与者、投资者和监管者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认识和理解,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为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以知识产权为依托的融资途径,使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能够有效融合,在自主创新过程中实现资金需求与供给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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