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国家级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在致力文化产业,尤其在致力影视产业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业绩。日前,在谈到“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前景时,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建国指出,应在多出文化精品的前提下,建立文化消费指数以及评价体系,提高人们的文化消费水平和幸福感。
陈建国说,“文化消费指数就是指文化消费占总收入的比重。文化消费指数越高,文化消费占总收入的比例越大,就说明在一定经济条件下,某个地区或者个人的文化生活越丰富。”
那么,为什么要建立文化消费指数呢?陈建国认为,文化消费指数是衡量人民文化生活的重要指标,与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国民综合素质有密切的联系。现在评价经济发展的各方面数据比较多,而文化消费却并没有专门的指数来反映。“在目前的统计中,文化消费是混合在享受型消费之中的,比如,买书、看电影方面的消费,与吃饭、洗浴、休闲娱乐等方面的消费都被归属于享受型消费。但是,享受型消费的多寡并不能准确地反映人们的文化消费水平。”据陈建国介绍,建立文化消费指数,可以更好地引导人们的消费习惯由注重物质产品消费向注重文化消费转移。“如果人们在交流的时候不再仅仅注重各自消费的物质产品,比如说名牌服装啊、高档化妆品啊等等,而是更多地强调各自的文化消费,比较个人文化消费指数的提升,人们的文化消费习惯也会随之转变,居民的文化消费将会更加健康丰富。”他认为,建立文化消费指数,还可以促进各地区的文化建设。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文化消费指数,相应增加对文化的投入,制定合理的文化政策,扶持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并鼓励优秀的原生态文化产品走向世界,繁荣地方文化产品消费市场。
文化消费指数提高,代表着文化消费水平的提升。陈建国说,欣赏艺术价值高的、健康的、具有思想性的文化产品,这是促进文化消费、提升文化消费指数的前提。文化产品消费不同于单纯的物质消费,它会对人的心理产生影响,长期来看,还会影响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鉴于此,陈建国提出,有关部门应该努力引导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毫无疑问,文化产业肯定要获取利润,但是不能只考虑利润,而忽略社会责任感。文艺创作一定要多出精品。文化产品要展现出积极的、向上的力量,能对人们的精神产生积极的影响,提升人的幸福感,这是评价文化精品的首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