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专家评析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强规划管理 疏通城市河道
——访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教授王红瑞
本报记者 亢 舒

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国城市河道保护和管理水平?作为“城市河道保护与管理问题研究”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教授王红瑞进行了专门研究,记者最近对其进行了采访。

记者:在城市河道保护与整治方面,我们应该具体搞好哪些工程?

王红瑞:我们通过对国内多个城市,如北京、上海、苏州、南京、广州、杭州河道保护、管理和整治工作的研究,对各城市在河道保护与整治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了归纳,大致包括以下方面:河道堤岸防汛墙和挡潮闸的建设、河道清淤疏浚、河岸带绿化和整修、疏通阻断河网、打通封闭水域、截污植物培育、水闸和水坝的管理与建设,此外还有涉及河道管理与保护的河面保洁、城区换水、河道周围亲水和娱乐设施的建设、河道日常工作监察与监督、河道水利工程设施协调管理等。

记者:做好城市河道规划非常重要,国内哪些城市探索出值得借鉴的经验?

王红瑞:江苏苏州在河道岸线规划和管理方面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出台了《苏州市蓝线管理办法》,“办法”中所称的蓝线,是指河道规划控制线。蓝线规划拓宽了河道管理范围,保证了河道整治、河道绿化、生态景观建设的河道用地。此外还对蓝线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机构、蓝线规划编制办法以及蓝线管理范围内填堵河道行为的补偿办法、破坏河道行为的罚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1997年4月,苏州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河道整治领导小组,水利部门根据可行性研究,编制了《苏州市河道整治总体规划》。

为加强河涌管理,广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了河涌管理范围红线。为其他城市河道管理范围的确定与规划提供了借鉴与参考。

杭州市强调将河道管理、整治与涉河工程管理、整治及杭州城市发展规划相结合,突出了保留和恢复杭州历史文化遗产的定位。

记者:如何进一步完善城市河道管理体系?

王红瑞: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城市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支撑体系,其中有《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等。

虽然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模式、自然条件各不不同,河道管理内容和方式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总的来说应做好以下几点,以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河道管理工作。

首先,制定与《河道管理条例》等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城市河道管理条例或实施办法,编制与城市规划等相配套的河道规划,保证河道土地、空间需求和城市的河面率,编制与河道自然形态与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相适应的河道自然保护规划。

第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划,梳理河道管理事务,完善河道组织机构,对河道管理事务进行合并与分离,实现河道工作的统一管理与专业化管理,完善河道管理工作的监督与实施。

第三,根据河道管理计划,编制具体的年度河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河道现状保持和管理,监督不符合河道管理条例和规划要求的行为,对破坏严重的河道进行有步骤的整改,建设与城市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河道工程。

第四,进行河道管理工作的技术审查和管理审查,以推进河道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