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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将建设500家社区便利店

本报讯 记者陈煜报道:2011年福建省将建成500家社区便利店。对验收合格的便利店,省级财政将每家给予2万元补助。

据了解,福建省经贸委对承办便利店的企业有严格要求,包括承办企业需工商营业执照显示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并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验,近两年无因企业实际过错而受到处罚等。同时,在便利店的条件设置上也作了多达12条的相关规定,例如经营商品单品在1800种以上,经营面积不能低于50平方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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