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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温州:
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信用监管

本报讯 记者张玫报道:温州市今年开始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信用监管。该市工商局近日发布《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对此作了详细说明。

自从2008年10月13日首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以来,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增加。截至目前,全市已注册小额贷款公司20家,注册资本达44.2亿元,其中9家公司已完成增资扩股,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更是完成2次增资扩股,注册资金达8亿元,居浙江省首位。

小额贷款公司由温州市金融办、工商局、公安局、人行和银监局5个部门联手监管。一面是公司发展数量不断增加,一面是多头管理,奖惩措施无章法可循。在此基础上,温州市工商局决定发布《细则》,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信用监管。

据悉,这个《细则》将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等级分为AAA、AA、A级和B、C、D等,监管基本分值定为100分。对其中“表现好的”给予加分,“表现不良”就扣分。比如对支持农民创业、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业绩突出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小额贷款公司就会获得加分奖励。

温州市工商部门还表示,他们将对信用等级达A、AA、AAA级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奖励,分别优先推荐县、市、省级重信用守合同单位。同时对信用D级的小额贷款公司,每个月都要上门核对其全部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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