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现代农业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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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1年4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看水土保持
依法保护水土资源 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 李 力 刘 佳
北京市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农村环境。 (资料照片)

编者按 水土保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修订后的新《水土保持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水土保持法制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进一步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加快水土流失防治进程、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甘肃、陕西两省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做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甘肃省:

梯田建设惠民生

梯田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在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的基础上,提高耕地质量和效益。甘肃省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规划,实行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村”的综合治理,确保梯田建设取得实效,并探索总结出了具有甘肃特色的梯田建设新路子和新经验。甘肃省梯田建设的实践证明,对坡耕地实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水土保持治理之路。

甘肃省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农业基础薄弱,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旱作农业省份。近年来,甘肃省坚持把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加快推进旱作农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启动实施了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实行“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梯田建设中,甘肃省积极践行民生水保理念,将梯田与退耕还林还草、旱作农业、特色产业和移民安置相结合,采取抓规划、抓组织、抓实施、抓管理的“四抓”措施,积极探索梯田建设的新路子。

甘肃省采取以规划整合项目、项目整合资金的办法,将省国土厅国土整治、省扶贫办扶贫开发、省农发办农业综合开发、省水利厅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各渠道投资的梯田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制定了《甘肃省500万亩梯田建设规划》,建立了项目整合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落实各部门梯田建设任务,并由水利部门牵头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在规划工作中,甘肃省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照“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的建设思路,整合资源,组装配套,依托梯田建设把坡改梯、易地搬迁、整村推进、危旧房改造、农田水利、交通道路等项目措施一次规划进项目区同步实施。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甘肃省因地制宜地布设梯田、林草、田间道路、截排水沟、水窖等各项治理措施,把工程建在最需要的地方,做到梯田修到哪里,项目整合到哪里,措施配套到哪里,有效发挥了综合治理的效果。

甘肃省还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行政推动作用,将梯田建设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确立了县级人民政府的梯田建设主体责任。各梯田建设县(区)把梯田建设作为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将梯田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办法,建立行政技术双轨责任制,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配合,乡镇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根据水资源短缺、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光热资源充足、特色产业丰富的省情,甘肃省把梯田建设与旱作农业和特色产业紧密结合,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提高粮食产量,使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同时,根据区位优势和市场需求,发展特色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形成了“梯田+地膜玉米、梯田+马铃薯、梯田+经济林果、梯田+中药材”等多种各具特色的产业模式,建成了定西马铃薯、临夏花椒、平凉苹果、陇南核桃等“拳头”产品,构建了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走出了一条“修梯田、调结构、兴产业、促增收”的良性发展路子。

今年甘肃省提出开展新一轮梯田建设工程计划,“十二五”期间再新修梯田750万亩。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建立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作为特大型国有发电企业,积极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形成三级管控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自2002年底成立以来,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对项目前期、基建、生产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水土保持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升公司整体工作水平,并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形成三级管控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中国华电集团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方针,严格要求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的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推动水土流失防治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转变,依据国家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程序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进行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设,做到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投运。

在项目建设中,中国华电集团要求所有基建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必须结合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意见,编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方案》,对水土保持措施和竣工验收的实施内容、实施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具体计划与安排。

同时,中国华电集团每年年初对前期、基建和未完成验收的项目,根据国家法定程序、集团公司内部规定程序、年度主要量化指标计划完成情况等分解出三类指标,下达水土保持工作年度计划。年终根据统一的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考核,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水土保持设施同步投运、竣工水土保持验收等作为主要指标纳入当年考核内容。

通过努力,中国华电集团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集团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了前期、基建、生产环节的日常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已达到100%;在集团范围内基本扭转了建设项目“重审批、轻落实”现象,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得到规范。截止到2011年2月底,华电集团已投产火电、水电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率上升至70%,其他已投产项目正在积极开展验收申请或验收评估工作。

目前中国华电集团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水土保持方案前期报批管理、“三同时”和竣工验收管理、绩效目标考核等制度,水土保持工作标准正在不断完善。

陕西省:

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陕西省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很重。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过程中,陕西省创新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以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和完善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制度,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对保障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面积达12.36万平方公里。西部大开发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陕西省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渭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淤地坝建设三大工程为重点,累计完成生态建设投资49.8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万平方公里,新增基本农田25.1万公顷,实施封禁治理82.5万公顷。

通过大规模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监督执法,陕西省水土流失加剧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实现了水土保持由“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根本转变。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取得重大突破是陕西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的一大亮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陕西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得到大规模开发,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严重制约了陕西特别是陕北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这个问题,陕西省以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和完善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制度,着力构建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2008年11月,陕西省颁布了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陕西省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政策保障,也标志着陕西省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办法》规定对本省境内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企业由过去按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计征水土流失补偿费调整为按产品产量计征,并委托地税代征,水土流失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防治,并按照征收总额省40%、市县两级60%的比例划解使用,省财政直管县征收总额50%留本级使用。

2009年,陕西省正式开征了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共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15亿元以上。为了用好这笔资金,陕西省编制了能源开发水土保持治理专项规划,计划“十二五”期间投资50.5亿元,重点实施“矿区水保治理”、“重点水源保护”等六大工程,高标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00平方公里。

据了解,陕西省目前全面展开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等5项工程,加快煤炭石油天然气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推进水土保持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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