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基层财政部门监管职责,管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应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产品及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乡级财政部门应对农民实际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核查其销售台账,并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户10%的比例,对农民申请与确定、公示、经销商资质条件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搭车收费、指定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等问题进行核查。
《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挂图、明白纸等形式,加强补贴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同时,还应完善操作程序和办法,在补贴资金分配、结算,补贴对象、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方面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