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黑龙江省产业项目观摩学习总结会上,牡丹江富通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成为谈论的焦点,吸引大家的是这个企业建立的“厂中厂”模式。
所谓“厂中厂”模式,就是富通公司利用企业闲置土地、厂房及相关设施,将配套企业引进来,在厂中设厂。
这一模式引起广泛关注,首要一点是有效盘活了闲置资源,拓宽了项目建设载体。作为我国老工业基地,黑龙江省大型企业多,厂区占地面积大,土地等资源相对宽裕,部分企业经过改造重组甚至出现了闲置厂房;同时,厂区内道路、水电、通信、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这些均为配套企业的引进创造了条件。通过发展“厂中厂”,企业的各种闲置资源可以得到充分利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集约利用愈加重要,这就需要不仅在增量上做文章,也要在存量上寻突破。“厂中厂”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厂中厂”模式还探索出一条产业集聚发展的新路径。在这一模式中,企业与引进的配套企业与是产业链中的上下游关系,将配套企业请进来,企业的配件供应有了保障,解决了后顾之忧,可以集中精力发展主业,专注产品研发、项目建设和市场开发,提高核心竞争力。配套企业则可以依托大企业的土地、技术等资源,迅速形成产能,同时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确定产量,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入驻配套企业的规模、数量将会同步增加,从而形成小型的配套园区,实现产业集聚发展。
笔者了解到,黑龙江省适时出台了《关于支持“厂中厂”发展政策意见》,从税收优惠、信贷担保、服务管理等方面制定了15条具体的优惠政策;同时规定,对利用其他破产企业闲置工业土地引进配套企业的同样视为“厂中厂”,并可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