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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7日起汽油零售最高限价每吨提高500元
记者苏民 齐慧

本报北京4月6日讯 记者苏民 齐慧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天宣布,自7日零时起,汽油、柴油零售最高限价每吨分别提高500元和400元,相当于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上涨0.37元和0.34元。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尽可能减轻调价影响,国家加大了对成品油价格的调控力度,进一步压缩了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加大了企业自行消化的比例,并适当推迟了调价时间。

这位负责人强调,当前国内通胀压力依然较大。这次调整成品油价格,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和引导作用,满足国内正常合理的市场需求,抑制石油消费过快增长。面对居高不下的高油价,要确保正常供应,保障经济稳定运行,只能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亏一点、消费者承担一点”的办法。

发展改革委表示,这次成品油调价后,国家将按照2006年石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时建立的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继续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给予补贴,对出租车行业给予临时补贴。

业内分析人士称,过去一个月以来,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如不控制提价幅度,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我国汽油每升应再增加约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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