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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监会: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正式获批
记者王璐

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王璐报道:中国证监会1日发布《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将允许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根据试行办法,申请期货咨询业务的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且净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公司最近6个月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在人才方面,期货公司需要有至少1名具有三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高管人员,至少5名具有两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关于咨询业务中的利益冲突问题,试行办法规定,期货公司要建立防范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和信息隔离机制,建立利益冲突的处理原则,即要求期货公司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予以处理。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将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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