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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3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启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
记者孙勇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为加快推进新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切实保护千岛湖水环境安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于日前联合启动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

财政部说,2011年暂安排补偿资金3亿元,专项用于新安江上游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浙江省安排1亿元。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要求安徽省加快新安江上游水污染防治进程,促进水质不断改善;浙江省尽快落实资金,加强千岛湖水质保护,促进新安江上下游生态环境建设协调推进。

两部委表示,启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持和改善新安江和千岛湖水质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促进安徽、浙江两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有利于为我国其他地区开展跨流域水环境补偿,以及在全国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起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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