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的水终于流到村里了!”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古韩镇北偏桥村村民郭保维激动地告诉记者,以前村民们都得到10多里外的井里挑水,而如今,他们饮水、做饭以及洗衣洗澡等都变成了很轻松的事。
位于山西省东南部的长治市,由于地形地貌较为复杂,水资源分布不平衡,大部分农村地区的人畜饮水只能依靠天然水。为了解决人畜饮水难题,2006年以来,长治市多方筹集资金,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各类工程1641处,让3334个自然村82.4万人喝上了卫生、洁净饮用水。
长治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不仅是一项惠及子孙后代、造福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还是国家开发银行在新领域、新行业的一次新尝试。2007年1月,国开行与长治市水务局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启动了该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项目建设。据介绍,该项目总投资为33381万元,其中国开行贷款11700万元,当地政府配套资金9818万元,县乡农民出工投劳自筹资金11863万元。
据介绍,国开行创造性地将这一项目按照投融资—建设—移交的模式进行了市场化运作,快速完成了项目开发评审、合同签订和贷款发放等工作。随后,长治市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督查组,并陆续出台了《长治市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管理办法》、《长治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长治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贷款资金报账制办法》、《长治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制度》等多项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长治市水务局介绍,该局设立了饮水安全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统一管理,统一开支,并实行财务公开。在实际支付中,长治市水务局还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竣工报告、财务决算及质量监测报告,由水务局验收后方能支付。对于由村集体组织实施的小型工程,实行“先干后补”办法,各受益村在完成计划工程建设内容并由税务局验收后,凭结算单据付款,保证了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全程跟踪监管;单项工程竣工后,审计部门还对资金使用及时进行审计,确保项目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
国开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组织实施长治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过程中,积累了几项经验:一是创新了扶贫开发项目的合作模式,长治项目成功实施是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国家开发银行、当地政府、项目融资公司四方紧密合作、联合互动、互惠共赢的结果;二是创新了扶贫开发项目的融资模式;三是创新了扶贫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国开行对项目资金的严格监管利于资金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的完善,为信贷资金扶贫开发创出一条新路。
“国开行信贷资金的介入,加快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建设步伐,提前了项目受益期。”国开行有关负责人说,国开行在长治的实践,为银行信贷资金介入并推进农村公益性项目建设,如大型灌区配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病险水库治理等提供了有效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