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今天发布消息称,中央财政已于近日下拨了2011年第一批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100亿元,并明确今年将中西部地区所有县(市、区、旗)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财政部表示,中央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标准为户均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试点范围内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同时,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确保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前提下,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