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2日讯 记者李力报道:农业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11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175亿元,比去年增加20亿元,实施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
《意见》明确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总体要求、实施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经销商的确定、申报程序及相关工作要求。《意见》指出,农机购置补贴既是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要切实发挥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和宏观调控作用。各地要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意见》还明确,今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种类包括动力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排灌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等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各地还可以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