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松柏报道: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第一个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将有利于提高稀土产业准入门槛,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稀土储量占全球36%,产量则占世界97%。由于过度开发,我国的稀土资源储量下降迅速,稀土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解决稀土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升开采、冶炼和应用的技术水平,保护国家宝贵的稀土战略资源,环境保护部开展了稀土工业排放标准的制订工作。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稀土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的特点和原辅材料的成分,以稀土工业企业生产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作为控制项目,对稀土行业废水、废气和放射性物质的排放控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
为防止企业稀释排放,标准中还规定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稀土矿山开采至稀土金属、合金生产的各种规模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水、废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稀土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
这位负责人表示,《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新建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考虑到我国稀土工业现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了两年的达标排放过渡期,过渡期后,现有企业也必须执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