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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3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险资金可参与保障房建设
本报记者 朱 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不动产投资,对于保险资金而言是风险可控、长期稳定、担保可靠的投资品种,符合当前保险资金资产负债配置的需要。“这也有助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度,有效规避市场波动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风险。”马明哲委员说。

“有关部门应考虑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及管理的相关细则。”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总裁杨超说,保险资金规模大、周期长、资金来源稳定,非常适合参与保障房建设。去年9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领域。“根据这一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上限为上季末总资产的10%。根据保监会公布的保险总资产的10%计算,大约有4500亿元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杨超委员说。

杨超委员认为,保险资金进入保障房项目可以通过债券、股权和基金的方式,中国人寿则倾向于债权模式。“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房建设,将实现多赢的局面。”杨超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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