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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3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
赵晓强

农村金融是支持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农村金融的改革探索始终贯穿于农村经济社会改革的进程之中。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创新担保方式,搭建农村融资新平台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如果把平桥区这种大胆推进金融创新,破解农村融资难题的积极做法在全国推广,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构建多层次发展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已初见成效。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力军,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为骨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探索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在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税收等部门多项政策扶持作用下,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逐步得到有效化解,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三农”服务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巩固。

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推进,涉农业务不断拓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迅速发展。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395家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另已批准筹建114家。

涉农贷款持续增加。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1.77万亿元,比2007年末(涉农贷款统计制度2007年建立)增加5.65万亿元,增长92.3%,2010年新增2.63万亿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扎根县域经济,83.9%的资金投向了“三农”和中小企业,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03亿元,占比50%;农户贷款余额203亿元,占比34%。

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针对农村地区金融需求差异大,抵押担保物缺乏等特点,我国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随着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村微型金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得到扩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各地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和农户实际需求,创新试点了多种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金融供给持续增加,“三农”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农村金融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10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从2009年6月末的2945个减少到2312个,有10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全覆盖;原有708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缺失问题总体解决,31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均已提前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平桥区的农村金融改革在全国的农村金融改革中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但很有代表性和说服力。“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推进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而信阳市平桥区的做法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在金融创新中,应推动和促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好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二是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三是强化大中型商业银行支农社会责任。四是着力拓展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五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六是继续推动完善涉农金融机构和业务的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村金融的风险监管。

随着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将更有力地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农民增产增收和改善生活提供更充分更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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