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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3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障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
让更多的人实现就业
本报记者 任 意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到每个家庭。“十一五”时期,我国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多种手段稳定就业形势,让全体老百姓都能共享发展成果。

多种方式畅通大学生就业渠道

数据显示,“十一五”时期,我国大学毕业生人数从“十五”时期的不到1100万猛增到2700万,创历史新高。为帮助大学毕业生就业,国家出台了就业服务指导、就业见习、就业援助3大举措,同时启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4个国家项目。在多项措施的共同作用下,“十一五”时期我国大学生年均就业率达80%。

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6部委联合实施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组织开展岗位拓展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兴长村一片不起眼的竹林,一声声鸡鸣不绝于耳,一只只土鸡在林间追逐觅食。路过此地,总能看到一位姑娘的忙碌身影,她就是纳溪区新农村建设能手,曾经的大学生村官王萍。

2010年,作为大学生村官回到家乡后,王萍通过一系列的观察和市场论证,决定创办养鸡场。揣着母亲给的4万元钱,2010年6月,王萍在天仙镇兴长村承包了50亩林地,投放了1000只林下鸡,办起了养鸡场。

“养鸡场现已出栏成鸡3000多只,存栏1500只,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林下鸡肉质鲜嫩、香味浓郁、味道鲜美,一直供不应求。今年我将加大投入,把养鸡场做大。”看着自家的养鸡场逐渐步入正轨,王萍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十二五”时期,预计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均规模将达到近700万人,同时还存在着部分毕业生专业背景、就业意愿和岗位需求不匹配等现实问题。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还将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首先将畅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的渠道。此外,有关部门将强化服务培训,挖掘更多适合毕业生特点的就业岗位;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校园,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帮助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还将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努力解决好家庭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问题。

强化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

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全国农民工总数达2.42亿人,其中外出就业1.53亿人,本地非农就业0.89亿人。

为了帮助农民工顺利实现就业,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并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及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家实施了“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的就业扶持政策,较好地解决了上千万农民工因失去工作岗位集中返乡的问题。

为了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农民工培训工作力度,积极扶持和引导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将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同级财政补贴范围,建立培训基本补贴制度。随着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正在逐步提高。

“我们农民学历不高,也没有一技之长,以前只能在城里打小零工。学了技能以后,就可以想法找份稳定的工作了。”甘肃省庄浪县朱店镇农民贾望生走出培训课堂后笑着告诉记者。

庄浪县人社局一位负责人说,将务工农民培训成为有技能、有专长的“蓝领”,这是劳务产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为此,庄浪县从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入手,利用农民工返乡过春节和“农闲”的有利时机,在县农民工培训中心、农广校举办焊工、计算机操作、电工、果园管理、蔬菜种植等形式多样的培训班,使越来越多的农村群众接受免费学习技能的培训。据统计,仅春节前后,庄浪县就培训农民6800多人。

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工就业工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努力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目前正在全国开展的“春风行动”中,各地也都把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群体

“我已在红星社区清洁服务中心工作4年了,社区还为我买了意外伤害保险。”2月21日,在四川省泸州市红星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清洁服务中心上班的舒洪谈到现在的工作时心存感激。2007年,舒洪夫妇从蓝田汽车修理厂下岗,当时孩子正读初中,舒洪自己又有病,生活捉襟见肘。在红星街道劳动部门帮助下,舒洪走上了红星社区清洁服务中心的岗位,从此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十一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按照中央要求,各地普遍建立了就业援助制度,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和帮扶。通过动态帮扶,每年都有100多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对“零就业家庭”的援助基本做到了“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

今年1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启动了新一年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全国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深入基层,广泛宣传促进就业的新政策;开展全面普查,了解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和就业需求;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定,提供分类帮扶。

“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10年来,已经成为全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和服务的一个品牌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除了通过“就业援助月”这种形式外,部分地区在就业援助中还实施了不少创新举措,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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