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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3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家电下乡月销售突破千万台意味着什么?
本报记者 许红洲 刘 瑾

据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1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继续保持了增长态势,当月实现销售额253.6亿元,同比增长123%,环比增长10.55%;产品销量达到1048.9万台,同比增长80%,首次跨上千万台台阶。

1月销售产品中,彩电和冰箱销售额居前两位,分别为90.9亿元和57.7亿元,占总销售额的59%。销售额前5位的地区是山东28.3亿元、河南27.2亿元、安徽24.7亿元、河北17.2亿元、江苏15.7亿元。

1月份,我国家电下乡产品月销售量首次跨上千万台台阶。开年首月,如此优异之成绩令人振奋。

当然,春节前惯有的让利促销活动是促使家电下乡销售超预期增长的原因之一。但仔细分析,春节因素绝非家电下乡产品1月销售突破千万台的根本动力。

究其根本,家电下乡政策的及时到位、不断调整使之逐步适应农村市场,以及我国广大农村所积聚的广阔市场空间,才是促使销售不断创新高的主要原因。由此,站在“月销售突破千万台”这个标志性节点上,梳理反思家电下乡政策走过的路程,应该说很有意义。

那么,家电下乡产品月销售突破千万台意味着什么?

首先,意味着一个及时出台并能不断调整使之逐步符合需求的好政策是富有生命力的。

家电下乡于2007年开始试点,2009年开始面向全国推广,在此期间经历了爆发——受阻——优化的过程。刚一出台,家电下乡政策便受到了各方的广泛欢迎,尤其是广大农民朋友的称赞与期待。但不久之后,优惠补贴手续的繁杂滞后,购买条件、选择产品空间的极大局限,以及产品的低端、使用不便、服务不到位等等,让家电下乡政策实施遇到困难。

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开始迅速全面地予以调整。一方面,不断放宽购买限制条件,简化补贴手续方式方法以方便购买;另一方面,严格筛选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和产品,要求企业增加产品种类,针对农村市场需求特点研发新产品,严禁借机向农村市场销售老旧机型,同时加快售后维修服务网络建设等等。

经过调整,家电下乡产品种类不断增多,乡镇级家电销售网络逐步建立并日趋完善,农民购买家电的货币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大降低。一个“政府出政策、厂商得利益、农民得实惠”的三位一体的联动体系逐步建立,并已经形成了可见的长期效应。

其次,家电下乡产品月销售突破千万台也意味着我国内需市场前景广阔,尤其是农村市场更是蕴藏着巨大潜力。

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三、四线及以下城市市场的潜在空间越来越受关注。有预测显示,2011年农村市场依然是家电市场扩大规模的主要方向。

由于农民收入逐渐提高和持续的政策激励,家电产品在农村将快速普及并实现消费升级,农村消费者对高品质家电的需求将大大增加。2008年,我国农村家庭电冰箱、洗衣机和空调器三类产品的每百户平均拥有量分别为30.19台、49.11台和9.82台;到2009年,分别约为37台、53台和12台;“十二五”期末将分别达到70台-75台、80台-85和25台。有关机构预计,“十二五”时期农村市场电冰箱、洗衣机和空调的年均需求量分别将为1200万台-1400万台、1000万台-1200万台和800万台。

由此,这也就意味着,家电下乡政策依然有着旺盛长久的生命力,但要继续走好就必须及时发现并解决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比如,尽管目前农村家电消费水平仍不高,仍是以实用性为主,但家电企业必须要看到农村市场日趋成熟的消费理念,因此要在变频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与材料替代技术、智能化和网络化技术等高新技术方面争取突破,以满足农村市场新增的对节能家电和绿色家电的市场需求。

比如,农村市场渠道建设依然相对薄弱,在企业和乡镇网络之间缺少一个产品流通、信息沟通的桥梁。在这种情况下,供销合作社是否可以利用网络优势发展家电连锁加盟以起到衔接作用?是否可以建立起一套独具特色的农村家电连锁加盟销售体系以完善家电下乡的销售渠道?

再比如,要对企业售后服务能力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有保障的使用和售后环境等。

农村家电市场正在向深度、广度发展,各方仍然需要继续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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