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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核心提示

打击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维护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激发创新活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也是履行承诺、加强国际合作的务实之举。但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长期、系统的艰巨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保护知识产权要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要纳入长效机制,这是一个长远的战略任务。

本期《中央电视台 经济日报联席评论》关注话题——“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仅用几十年时间就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成绩来之不易,成效十分明显。近年来,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日益增强,一批创新型企业跻身世界知名企业行列,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和科研机构来华投资。我国研发投入总量已经进入世界前五位,高科技产品出口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比重已经超过30%。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有1400多家,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我国正在成为全球研发投入增长最快、创新活动日益活跃的国家之一。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与建设创新型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相比,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地区和领域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产品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依然较多,我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和维权意识不强、缺乏经验。为此,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这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现,表明了我们坚定不移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信心。

此次专项行动的特点是把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放在一起。预期目标是,通过集中整治,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同时,通过完善法制、体制和政策,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持续改善,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公安、农业、文化、工商、海关、质检、新闻出版(版权)、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均查获一系列假冒侵权案件,涉及服装、电器、音像制品、食品、药品、洗化用品等多个领域,涵盖了生产、批发、零售、运输等各个环节。各级检察院、法院积极配合专项行动开展,依法批捕起诉、审理宣判了一批重大侵权假冒案件。

此次专项行动突出了工作重点,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真正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也为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一是建立沟通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这次专项行动把保护知识产权的任务和责任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地区,要求加强协调配合,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国务院成立了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省区市都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公安部、农业部、文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及高法院、高检院等19个部门和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相继召开全系统工作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36项重点工作和80件重大督办案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执法协作,对重大案件及时会商,针对假冒侵权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有利于形成打击合力。而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了解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侵权等方面的诉求,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则增强了打击假冒侵权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围绕国内外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内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产品,并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区、企业、市场和环节。如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中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8类产品为查处重点;在版权保护方面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加大对新购计算机安装正版操作系统的监督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方面以各类大型展会、商品流通集散地、货物进出口为重点,加强专利执法。这些做法有利于进行重点突破,取得实效,形成震慑。

三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细致排查办理案件中存在的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做到当罚则罚,当刑则刑,提高了对假冒侵权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办理侵权假冒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使刑事打击这一手更硬。

四是加强对地方的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地方责任。有关部门成立了9个督查组,定时赴重点地区开展督查,准确掌握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地区进行通报。同时,加强案件督办工作,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查处各类干扰知识产权执法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不作为等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切实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五是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提高公众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本次专项行动中,舆论监督发挥了营造氛围、带动工作、震慑犯罪、教育公众和企业的重要作用。通过动态跟踪与深度报道,正反面典型的宣传和曝光,有力支持了专项行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让世界各国看到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进步。

打击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维护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激发创新活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也是履行承诺、加强国际合作的务实之举。但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长期、系统的艰巨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保护知识产权要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要纳入长效机制,这是一个长远的战略任务。要坚持专项行动与长效机制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政府保护与企业防范、全民参与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循序渐进。

(本文执笔:李予阳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栏目今晚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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