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措施,是夯实农业农村基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应对持续干旱、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根本举措。山东、江苏、黑龙江三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做法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山东省从本省水资源严重缺乏的实际情况出发,大力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节约了水资源,增加了农业产出效益,实现了农业增产增效不增水,有力地支撑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山东省惠民县是全国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5月,惠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09年度项目全部建成,实现年均节水355 万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40万公斤,农民人均增收281元。“去年8月,我们县内连降暴雨,形成近50年未遇的洪涝灾害。由于通畅便利的排水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庄稼受水灾影响不大,‘小农水’帮我们实现了粮食丰收。”惠民县李庄镇郭家村村民告诉记者。
惠民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巨大变化,是山东省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一个缩影。2009年,水利部启动实施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山东省当年确定了21个重点县,2010年确定了48个重点县。全省重点县共整合各类资金18.26亿元,集中投入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大大减少了农田灌溉用水,不仅节约了水资源,而且减少了农民的水费开支,增加了农业生产效益。
山东省对小型农田水利的重视,源于该省水资源的严重缺乏。山东年平均水资源量为30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44立方米,仅占全国人均水平的14.7%,属于人均占有量小于500立方米的严重缺水地区。由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落后,灌溉用水平均损失近一半,农田灌溉用水量曾一度占到总用水量的75%。发展节水灌溉、减少农业用水损失、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成为解决山东缺水问题的关键。
基于这一认识,山东省始终坚持把节水灌溉当作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以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为核心,大力实施节水灌溉战略。截止到2010年底,全省70%的灌溉面积都配套了各类节水工程设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3313万亩,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46%,初步形成了立体化、系统化节水灌溉工程格局,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在全省农田灌溉总面积、农业总产量和总产值稳定增加的情况下,山东连续6年实现了农业增产增效不增水,有力地支撑了山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山东省建立了“竞争立项、考评验收、动态管理”的推动机制,率先采用“公开竞争、专家评审”的方式遴选小农水重点县,同时,按照“系统化规划、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建设、新技术支撑、文明式发展、用水户参与”的发展思路,财政、水利部门密切配合,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建设标准,强化运行管理。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山东省正集中力量,继续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努力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不断迈上节水农业的新台阶。
文/本报记者 单保江
通讯员 耿军 王志强
江苏省:
加大投入和机制创新并举
江苏省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的基础设施、科学的管理制度来改造传统水利,推动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有效提升了水资源高效利用能力。
2010年江苏省粮食又实现单产、总产双丰收,连续7年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加值由2005年的全国第6位上升到第3位;农民人均纯收入“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长11.2%,2010年预计达到8980元,增长12.2%,增幅自1997年以来首次超过城镇居民。这些都得益于江苏省近年来加大投入和机制创新促农田水利建设发展,为全省农业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
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命脉”,也是粮食丰收的保障。江苏省是全国惟一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水域面积占国土面积16.9%。“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农村水利投资大幅增长,完成总投资23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3倍。经过多年努力,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已达574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比例从“十五”末的79.9%提高到目前的85.5%。在江苏省建成的4844万亩旱涝保收农田中,高标准农田有2600多万亩,两者分别占全省耕地面积的68.9%、37%,基本形成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可调控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
江苏省坚持不懈地推动农田水利建设,统筹解决农村防洪除涝、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保护问题。从2005年起,江苏省通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积极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十一五”累计完成投资37亿元,一大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入运行,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同时,江苏省深入开展灌区节水改造,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资金安排上实行倾斜,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用水效率大大提高。据统计,“十一五”全省灌区节水改造完成投资22.5亿元,列入国家规划的29个30万亩以上大型灌区、10个中型灌区立项改造任务全部完成,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江苏省还坚持把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农村环境整治、造林绿化、土地复垦以及水土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十一五”以来,全省疏浚县乡河道1.4万多条、土方11.8亿立方米,疏浚整治村庄河塘15万多面(条)、土方8.1亿立方米,全省农村河道基本疏浚一遍。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明显增强,水质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许多地方呈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乡面貌。
在建设农田水利过程中,江苏省积极进行机制创新,提高投资效益,推动农田水利设施资金投入由以农民自筹为主向以财政投入为主转变,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多头向集中整合转变,建管模式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
文/本报记者 谢文哲
黑龙江省:
规划先行建设大水利工程
黑龙江省积极编制规化,推行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加快发展水利事业作为带动全省农业增产及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取得了实效。
黑龙江省2010年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000亿斤,接近全国总产量的10%,实现“七连增”,大水利建设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民生等方面功不可没,“十一五”累计水利投资347亿元,较“十五”时期增加217亿元,增幅167%。
2010年黑龙江大水利建设重点围绕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水利化工程、控制性枢纽和重点水源工程、民生水利工程、重点防洪工程和生态水利工程等5大类、128项工程推进。2011年,黑龙江省开展的水利项目集中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农村水利、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等方面,计划建设水利项目351项;新增水田灌溉面积350万亩,新增水田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
黑龙江省发展现代化大水利工程注重规划先行,编制完成全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初稿,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山洪灾害防治专项规划、易灾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三江平原水利综合规划;正在编制松嫩平原水利综合规划、全省现代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等。
2009年,全国第一部农田水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出台,对全省农田水利事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2010年,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全省每年水资源费应收额增加4亿多元。
黑龙江省还开始制订《黑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深入开展以取水许可审批、河道采砂管理、涉河工程建设、入河排污口审批等为重点的水利综合执法,建立了资质管理、人员管理、审查管理、监督管理4项配套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十二五”时期,黑龙江省规划投资1500亿元,建设防洪减灾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农村水利工程、水资源节约保护工程、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构建完善的城乡水利防洪减灾体系、科学的水资源配置与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谐的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体系、高效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防洪保安、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服务民生、水利管理的能力,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文/本报记者 倪伟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