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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力推动双方产业间合作发展
图为在广西南宁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新加坡“魅力之城”新加坡城的展台。 新华社发

1、大力推动中国—东盟行业合作。双方应明确互补互利是实现共赢的必由之路,深化产业合作,扩大产业间的合作。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将行业合作列为中国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经贸合作的当务之急,予以重视,积极探讨双方行业如何优势互补、如何通过合作来提高区域生产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行业合作,并支持行业商会在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加大自贸区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媒体、商会应进一步加大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各种有效形式介绍自贸区,让各有关方面了解中国—东盟相互开放市场的时间表、商机和挑战,了解双方达成的经贸合作发展规划,了解区域内各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有关经济政策、产业导向、投资环境、市场特点等基本情况,了解东盟共同体的建设、东盟与日韩等国建自贸区等相关情况。通过广泛的宣传,让人们了解中国与东盟国家友好关系的发展,从而夯实双方经贸合作的社会基础,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3、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的互利合作。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让区域内的广大中小企业分享到双方开放市场带来的好处,同时,也可避免一些中小企业对开放市场的顾虑。

4、全面发展贸易合作。不断扩大贸易规模,通过贸易发展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在区域内加速流动,带动产业在区域内的合理布局,优化区域供应链、价值链系统,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加强公路、铁路、水运、通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继续推进区域运输便利化和规范化,互换跨境交通运输权限,统一运输标准和规范,在口岸实施单一窗口和一站式联检服务,使相邻国家的货物和人员运输工具能直通对方境内目的地,为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贸易条件,力求实现更多的贸易机会,从而以贸易促投资,以贸易振兴产业活力。在原产地证书操作审核等方面继续推动贸易便利化,并成立机制来监督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执行情况。应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在促进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中的作用,中国与东盟各方应进一步加强合作,不断提高举办展会水平,扩大展览规模,更有效地促进双方企业的合作。

5、支持和促进双向投资。中国与东盟应将投资合作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区域内各国应做好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的实施工作,进一步相互开放投资市场,推进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创造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环境,加快完善中国—东盟投资促进体制,加快开展重大项目的合作。积极用好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和中国向东盟国家提供的150亿美元贷款。东盟国家应加大在华招商引资力度,实施鼓励政策,促进中国企业参与东盟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国企业参与东盟国家次区域经济合作。双方应积极合作,在东盟国家建设好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积极探索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中国政府正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新跨越”经济发展战略,东盟国家应关注中国区域发展规划,促进企业分享中国的大市场。

6、充分发挥双方合作机制作用。中马、中新等双边经贸合作联委会、中国与东盟在能源、金融等领域的部长级合作机制,GMS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以及东盟有关国家与中国有关省市已建立的经济合作机制,在自贸区建设中均应进一步发挥其作用。有些重要合作领域尚未建立合作机制的,应积极推动建立。双方应尽快发挥中国—东盟中心作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在各方达成共识后,也应尽快建立政府层面的合作机制,以推动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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