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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负责人
本报记者 王信川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除加大政府投入外,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做好金融信贷服务也很重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近年来,人民银行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和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保障性住房制度政策。二是根据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关金融配套制度框架。三是指导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

在金融配套制度方面,2008年,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明确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政策,实施优惠利率,延长贷款期限。2010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规范贷款管理,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向符合贷款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同时,人民银行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制定《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试点原则和条件,确定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加强项目贷款管理,保证贷款资金用于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同时,人民银行还大力督促和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加强贷款管理,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农业银行结合各地实际,重点支持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自2008年以来,累计发放各类保障性住房贷款126亿元,支持项目160余个。交通银行倾斜信贷资源,在保证合规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审批效率,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审查审批,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102.2亿元,支持项目91个。国家开发银行积极创新融资模式,努力实现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手段相结合,逐步形成具有国开行特色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项目运作模式,截至2010年底,该行累计发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 2971亿元,支持项目820个。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探索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业务。”该负责人表示,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长期持有经营,因此公共租赁住房贷款需要同时满足项目开发建设和长期持有经营两个阶段的资金需求,相对其他房地产贷款是一项新的贷款业务。在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税收支持的基础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需要确定合理的租金水平,财务能够实现平衡,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随着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金融需求也会相应增加,人民银行将鼓励商业银行适应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经营特点,探索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同时密切跟踪研究贷款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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