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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出台市场风控措施
提示投资者注意防范市场风险

本报讯 记者刘溟报道:为有效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日前公布了春节前后的市场风险防控措施。自1月31日结算时起上调相关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标准,自2月9日结算时起,对未出现单边市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1月31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线材、黄金、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1%,锌、螺纹钢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3%,天然橡胶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4%。自2月1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

郑州商品交易所将针对部分品种合约进行调整,自1月31日结算时起,白糖、一号棉花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3%,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8%;优质强筋小麦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1%,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7%。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1月31日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等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扩大至7%。

三家期货交易所均表示,自2月9日起,对未出现单边市的合约,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

法定节假日前出台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及保证金标准等风控措施,是交易所惯例。但从具体措施看,与往年各品种调整幅度同一标准相比,今年春节期间从各品种不同的运行特征出发,实施了差异化的涨停跌板幅度及保证金标准,提高了风控措施的针对性。

此外,春节后相关2月份合约将进入最后交易日,交易所提醒各会员单位提前注意做好相关合约的自然人持仓调整和交割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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