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得去1里多外的地方挑水,我岁数大了挑不动。现在好了,再也不用为吃水犯愁了。”家住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安纯沟门乡上瓦房村的64岁村民李淑芹高兴地告诉记者。该村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投资5.3万元,建一个蓄水池、一眼蓄水井,安装了近2000米主、次管道,使45户、168口人吃上了自来水。
自2008年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来,滦平县累计实施项目村477个,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村级筹资1800万元,上级财政奖补2200万元,完成街道硬化156个村295565米,村民文体活动中心39个村42036平方米,路灯照明48个村2479盏,小型水利设施47个村30269米,打井67个村152眼等14类项目。
一事一议好在财政奖补,贵在村民自主。在项目实施中,村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农村呈现出“人人议建设、户户参建设”的良好局面。
滦平镇岔道口村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硬化街道1000延长米。指着坚实整洁的街道,岔道口村党支部书记告诉记者:“村民们积极出资,大家对工程质量都很关心。”
长山峪镇三道梁村防子沟自然村,投资11890元建了两座便民桥,改变了多年来村民雨季趟水进沟种地的局面。
据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为:当年列入河北省级文明生态村创建行列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在村民每人每年筹资20元限额内,由中央和省财政按照村民筹资总额1∶3给予奖励补助;其他项目,作为一般项目,在20元筹资限额内,原则上由中央和省财政按照村民筹资总额1∶1给予奖励补助;对市、县财政配套安排奖补资金的,省财政再按市、县财政配套额的10%增加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