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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造公共平台 完善政策体系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系列谈之三 文化部部长 蔡 武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2009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约占同期GDP的2.5%,离支柱产业还有不小的距离。文化产业存在着总量还不够大,产业集中度不高,科技含量较低,知名品牌偏少,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经营管理、文化创意人才短缺等问题,要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还需要我们明确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以推进。

目前,文化部正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倍增计划》将提出5年内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打造公共平台、完善政策体系入手。“十二五”期间,文化部将从完善政策体系、打造五个平台、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的思路入手,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贡献。其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是一个关键。

“十二五”期间,文化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技术创新、土地等方面的政策,同时,抓紧起草《文化产业促进法》,加快文化产业立法进程,争取把行之有效的文化产业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在政府投入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根据扶优扶强的原则,利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及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发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用,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促进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在税收政策方面,要根据普惠制的原则,让税收政策惠及所有文化企业。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已有的关于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扶持文化企业发展、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鼓励技术创新的税收扶持政策,另一方面,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演出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等行业反映出的税负较高问题,认真加以研究,逐步完善相应的税收政策。

在技术创新方面,我们将引导演艺、娱乐、艺术品、动漫、网络文化等行业开展“三网融合”技术应用,提高文化产业网络技术应用水平。鼓励建设网络文化一体化生产销售平台,扩大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美术在线和移动生产销售。加快演艺、娱乐、舞台装备等基础设施改造更新,鼓励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数字娱乐、音响、舞台技术装备。加强重点技术攻关项目研发力量,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重点项目包括中国风格动漫技法数字化与推广、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频游戏软硬件研发系统、手机娱乐内容关键技术及典型应用支持平台、游戏开发和应用、数字音频智能搜索引擎研发及产业应用等。

在土地政策方面,要争取将文化产业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国家土地政策许可范围内,争取优先保证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用地,优先安排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实验区建设用地;鼓励各地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企业原有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文化产业,新农村建设中适当考虑文化产业发展用地。支持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产业。争取将剧场等文化基础设施同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样纳入国家的发展规划,更多地考虑其公益性的一面,加大政府投入,同时对民营机构投资兴办剧场等文化基础设施的,政府给予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调动各方面建设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的积极性。

在鼓励文化产品出口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优惠政策,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口岸通关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音乐、舞蹈、杂技、展览、动漫游戏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打造一批国际知名文化品牌。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境外兴办实体、设立分支机构,实现文化企业在境外的落地经营。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外艺术节等国际文化展会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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