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本报评论员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积极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连续破获了一批假冒农资大案,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这次打假专项行动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欢迎。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庄稼有个好收成,除了天时地利,还得看用什么样的农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使农民一年的辛劳和汗水会化为乌有,不法商家黑心坑农,理应受到惩处。“亮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三假”农资犯罪行为,对于群众反映的线索,努力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迅速出动,一查到底,有力地震慑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非法生产经营者。专项行动已经取得的经验,值得大力推广和长期坚持。

眼下,春耕即将到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要突出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商品的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地区,以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县、乡、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规范质量监测工作,依法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严防虚假违法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向农村传播,加大对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的惩治力度;狠抓案件查处工作,对大要案采取挂牌督办、联合查案等形式重点查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多措并举,严管严查,才能彻底斩断坑农害农的黑手,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