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31家上市公司在A股融资10275.2亿元,全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47项,
交易金额1338亿元——
提要 对A股市场来说,尽管去年高达10275.2亿元的融资额引起市场对于股市流动性收缩的担忧,但这1万多亿元的背后,是347家企业登陆A股市场迎来的发展新机遇,是近200家企业通过发债、重组等形式不断增强竞争力的手段。1万亿元融资对经济发展的撬动,以及对经济结构转型的促进,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发挥出来。
创业板的开通和A股市场重启IPO,使暂停了近一年的新股发行再次火热起来,300多家公司上市,A股2010年以来的IPO融资额位列全球第一。
为了保障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更高效,监管部门2010年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抓住机遇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基础建设,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效能,市场总体平稳健康运行,功能得到较好发挥,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贡献。
发挥优势促经济转型
市场融资有保有压,并购重组有所侧重,场外市场和债券市场的积极推进为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打下基础。
过去一年里,资本市场的功能得到全面提升:一是市场融资效率大幅提升。限制了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融资,支持了农业银行等大型企业发行上市,妥善安排上市商业银行再融资。全年531家公司在A股市场融资10275.2亿元,其中首发347家融资4883亿元。
二是积极推动并购重组。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中,形成完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10项工作安排。优先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行业整合与结构优化的并购重组。暂缓受理房地产企业并购重组申请。全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47项,交易金额1338亿元,市场化并购重组进一步活跃。
三是积极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制定扩大中关村试点方案,拟定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公开转让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则,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开转让准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是推进债券市场建设。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上市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全年核准25家公司债券发行,融资603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规模和债券存量显著增长,成交7.6万亿元,同比增长88.6%。
抓住时机推改革创新
股指期货、融资融券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极大地提升了资本市场效率。
一是成功推出股指期货。科学研判去年市场运行形势,确立了“平稳推出、安全运行”的股指期货上市指导思想,抓住一季度比较有利的时间窗口,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规则发布、宣传培训、启动上市等大量工作。股指期货上市后,坚持强势监管,落实跨市场监管机制,坚决遏制过度投机。全年累计开户6.1万户,成交0.46亿手、41.1万亿元,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市场交投较为活跃,期现价格联动性较好,功能得到初步发挥。
二是顺利启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思路,稳妥启动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发布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及配套规则。加强试点公司现场检查,分批次公开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全年25家证券公司获试点资格,累计开户4.2万户,成交金额1197.7亿元,证券市场的信用交易机制初步建立。
三是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全面总结第一阶段改革经验,推出了第二阶段改革措施。完善询价过程中报价和配售约束机制,提高单个机构获配股份数量,扩大询价范围,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完善回拨和中止发行机制。各参与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市场约束明显增强,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得到了广泛认同。
合规监管助规范发展
市场主体如上市公司、券商、中介服务机构等各尽其责,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
一是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开展“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专项活动,确定136家重点公司,逐家制定解决方案,58家已基本解决。出台《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检查范围。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强化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高管减持等行为监管。
二是推动证券公司规范经营。强化合规管理和分类监管,督促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和压力测试制度,完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证券保荐业务和经纪业务监管。营业网点、分支机构规范工作按期圆满完成。支持证券公司上市,鼓励设立直接投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全面完成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收尾工作。
三是促进基金业创新发展。实施基金产品分类审核,支持产品创新。稳步推进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基金网上销售结算业务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境外募集资金投资境内证券的试点工作。
四是规范证券服务机构执业。制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发布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会同财政部核准12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
依法治市保信息透明
有效的防控体系和强有力的打击力度,是确保市场有序、信息透明的根本。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推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推动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犯罪认定标准。全面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29件,废止36件。实现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
二是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打击力度。启动派出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试点,推动人民法院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处罚委委员。严厉查处多点布局合谋操纵、基金经理“老鼠仓”、股指期货交易违规等重点和新型案件。保持打击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复议诉讼,首次实现年度复议结案率100%。
此外,打击内幕交易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一是加强源头防范。研究完善股价异动的信息披露和停复牌制度,坚持“异常即核查、涉嫌即暂停、违规即终止”,加强异常交易监控、稽查与并购重组审核的相互衔接。推进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将二级市场交易及股价异动作为核查重点,及时处置股价异动,着力防范内幕交易行为。
二是构建综合防控体系。证监会发布《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意见》,对内幕交易打击防控工作做出统一部署。明确了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群防联控、综合防治”的内幕交易防控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强化立案、调查、审理等环节的衔接配合,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形成打击内幕交易合力。快速查处了中山公用、天山纺织、赛迪传媒等内幕交易大要案。全年启动非正式调查87起,立案调查52起,审结17起,向公安机关移送15起。
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对外开放是我国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然,也是我国市场建设逐步完善的体现。
一是完成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项目。国际评估小组深入评估我国资本市场实施《国际证监会组织证券监管目标与原则》的情况。从评估结果看,基本达到国际证监会组织的监管标准,评估小组对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稳步推动境外融资和国际板筹备。积极支持境内企业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全年境外筹资额超过353.8亿美元。
三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工作。深化国际证监会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合作。与美国证监会、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就双边监管合作、现场检查等事宜深入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