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季度,在即将迎来“十二五”开局的前夕,国家提出的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让人们看到的是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是我国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瞻远瞩的战略布局。
2010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随后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提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时间,“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2010年岁末最热门的词汇。
其实,“新兴产业”并不是新鲜概念。发端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以及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第三次技术革命,催生出一批批新兴产业。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突破并实现商业化,新兴产业也在各地不断涌现。但是这一概念只是对有别于传统产业的新产业的泛指,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此次国家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却与之不同,对我国新兴产业的发展给出了明确的定位。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这是《决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明确界定。这一定义描述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一方面代表科技创新的方向和产业发展的方向,体现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关联带动作用,是推动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革的重要力量。
同时被明确界定的还有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目标。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被确定为现阶段七大重点领域和方向。发展目标分为三步。“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显著增强。到2020年,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到2030年前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新兴产业,因其“新”而具有两面性,机遇和风险同在。此时,国家明确提出加大投入,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正是用战略的眼光审视发展新兴产业对我国经济的意义。要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要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增强国际竞争优势,要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抢占全球新一轮科技经济竞争制高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时不我待。
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明确,正是着眼未来的战略布局。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调控相结合,用开放合作的心态和统筹协调的思路,来完成这一推动科技加快形成生产力,实现国家跨越发展先机的战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