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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施行
记者赵淑兰

本报讯 记者赵淑兰报道: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并公布施行。

据介绍,该条例在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针对中关村示范区内创新创业主体、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人才资源、科技金融、土地利用、政府服务和管理、核心区建设等作出了相关规定,将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速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法律层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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