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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外商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在京召开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社会创新活力
记者李予阳

本报北京1月14日讯 记者李予阳报道:外商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今天在京召开。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负责人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代表出席会议,驻华商会和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商务部部长、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德铭出席座谈会并做总结讲话。

陈德铭说,中国政府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3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这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现,表明了我们保护知识产权坚定不移的决心和信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仅用30多年时间就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成绩来之不易,成效十分明显。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已制定4部专门法律,颁布19部行政法规。同时,中国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多边条约义务,形成了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各个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调,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制定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断加大。中国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大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一批创新型企业跻身世界知名企业行列,并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和科研机构来华投资。中国研发投入总量进入世界前五位,高科技产品出口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比重已经超过30%,文化和版权相关产业规模超过了2万亿元人民币。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有1400多家,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中国正在成为全球研发投入增长最快、创新活动日益活跃的国家之一。

陈德铭强调,中国政府将坚持短期专项行动与长期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他同时也对外商机构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坚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信心。二是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积极地实施知识产权,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来共同造福社会,造福人类。三是运用司法程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据了解,自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32个省区市都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公安部、农业部、文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9个部门和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相继召开全系统工作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36项重点工作和80件重大督办案件,还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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