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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将建
记者孙勇

本报北京1月12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今天发布消息表示,财政部和农业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国家从2011年开始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对牧民实行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业生产补贴等政策措施。

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前期工作,推进草原承包。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按照已承包到户(含联户)的草原面积发放。农牧部门要加强草原承包管理,尚未实行草原承包的,要尽快落实到户,签订承包合同;已承包到户的,要进一步规范承包合同内容,特别要明确承包经营者落实草畜平衡、保护草原生态的义务和责任;实行联户承包的,要尽快在承包合同中确定联户成员的具体权益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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