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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境保护部发布指导意见 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发展

本报北京1月10日讯 记者刘松柏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为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行动体系,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新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即积极扶持、加快发展,加强沟通、深化合作,依法管理、规范引导,积极培育与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各级环保部门与环保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保护事业中的作用,力争在“十二五”时期,逐步引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与“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定位准确、功能全面、作用显著的环保社会组织体系,促进环境保护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为此,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地制定培育扶持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划;拓展环保社会组织的活动与发展空间;建立政府与环保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奖励表彰优秀的环保社会组织与个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规范引导,促进环保社会组织的自律;促进环保社会组织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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