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一定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不断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是“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也是未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不断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第一,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就业是每一位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和重要保障,是其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行消费的基本条件,也是我们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扩大就业继续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才能带来更加旺盛的消费需求,才能促进我们的经济稳步增长。近年来,我国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就业总量伴随经济增长而持续增加,城乡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就要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为扩大就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把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各项要求与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要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开辟更多的就业渠道,让劳动者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将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实施新产业发展及科技进步发展战略中努力扩大就业,探索建立投资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实现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要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兴办高水平的经济和科技研究机构,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要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引导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对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转移就业的政策扶持,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扶持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的就业援助,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广泛推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健全就业援助制度。
同时,还要努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重点提高农民工、城乡退役士兵和城乡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要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更有效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基层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就业组织、指导、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民收入的提高直接关系到农村市场的扩大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我们一定要千方百计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一方面,要努力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要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农业机械化,提高科技和机械化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要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规模种养,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要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效益,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
另一方面,要提高农民的外部增收能力,在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的同时积极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第三,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要健全扩大就业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促进机会公平。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要规范分配秩序,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同时,还要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四,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际提高幅度。我们一定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课题组成员:陈晓荣 许可 单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