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0日讯 记者苏民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以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在全国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全面开展了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到目前为止,这些部门已取消和停止了社团三大类20项收费和地方自行出台的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等收费。这些措施将每年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100亿元以上。
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民政部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三大类20项社团收费,包括有关社团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企事业和基层单位及个人收取的申报费、评审费、评价费、评比费、奖牌证书费等。此举每年可减轻负担15亿元。
发展改革委还与财政部停止各地自行出台的水能(水电)有偿开发使用政策,取消向水电企业收取的出让金、补偿费等各种名目的收费;降低了银监会银行业业务监管费,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0亿元。此外,有关部门规范和降低了农业部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质检总局条形码服务收费以及质检总局统一代码服务收费和工商部门的商标查询收费。近期有关部门还将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费、农药改变剂型登记费等20多项收费。各地也相继取消、降低本地区一批涉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