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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监会表示 加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记者江帆

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今天在2010年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表示,“十二五”时期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很多公司对资本的依赖性较强,补充资本金和改善偿付能力将是长期、持续的过程,防范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将始终是保险监管工作重点。

吴定富表示,保监会将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强化保险公司的资本约束。严格次级债的发债条件和认可标准,加强次级债的监督管理,提高保险公司核心资本的作用;严格执行关于财产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费不得超过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4倍的规定,督促资本金不足的公司增加资本金,加大分保力度、减少自留保费,防止资本金杠杆率过高带来的风险。对偿付能力不达标且费用支出高、连续亏损的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将采取限制或者停止经营新业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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