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杨晶表示,“十一五”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每年均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速,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
受国务院委托,杨晶今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09年,民族8省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4619亿元,年均增长13.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014元,占全国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了5.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7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31元,分别比2005年提高5328元和1654元。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增长速度自2002年以来连续八年保持全国第一,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排名由第24位上升到第15位。
杨晶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
2005年,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9∶42∶39,到2009年调整为15∶46∶39。农牧业比重明显下降,工业比重显著上升,经济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增强。其中,新疆的石油、天然气产量,分别居全国第三位和第一位,棉花产量居全国首位;内蒙古的乳业和羊绒制品产量多年稳居全国第一位,同时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煤电能源基地;广西是全国最大的蔗糖、蚕茧生产和综合利用基地,产糖量约占全国的60%,产蚕量占全国的30%,居全国之首;云南的花卉产业年产值达200亿元,成为亚洲最大的花卉生产基地;青海成为全国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广西、贵州、宁夏已成为我国铝产业的重要省份;旅游业已成为西藏、云南、新疆、广西等省区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