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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
李斌峰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时期,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在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使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民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国社会建设不断取得重大进展。在就业方面,“十一五”期间,全国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进一步优化;与此同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初步构建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4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络。这些就业服务包括,全面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以技工学校为骨干,社会各类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培训网络,为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创造了条件。此外,全面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对“零就业”家庭实现随出现随帮扶安置;初步形成了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为劳动者流动就业提供了便利。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初步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据统计,到“十一五”期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亿人、4.2亿人、1.3亿人、1.6亿人、1.2亿人;同时,保障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有效改善了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城乡基本医保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待遇也进一步提高。

社会建设是一举托两头的大事,既有利于改善民生,又有利于发展经济。社会事业的繁荣进步,是建设现代国家的要求。我国发展到今天,社会事业这块“短板”如不尽快补上,就会拖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的后腿。现在,我们既需要也有条件加强社会建设,完全可以把推进社会领域发展改革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和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全面进步,增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第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应当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推进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重点民生工程,着力构建社会保障的安全网。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着力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要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精确管理。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并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充分就业。要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要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实施近期五项重点改革措施,逐步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要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要通过建机制,做到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形成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要健全扩大就业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促进机会公平。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要规范分配秩序,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第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随着社会结构加快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种社会矛盾也可能进入多发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更大挑战。在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我们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履行好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要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与服务合力。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整合各方面力量,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要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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