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各国推进中小企业工作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改善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等方面已见成效。
在有关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前三季度,小企业贷款余额6.83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增速比企业贷款平均增速高8.6个百分点,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通过十多年试点探索和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去年全国5547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当年为37万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已超1万亿元,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多层次、多渠道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10年9月30日,483家中小企业通过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2925.5亿元;123家中小企业通过创业板上市融资895亿元。创业投资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创投企业迅猛发展。截至2010年3季度末,我国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达到571家,实收资本1074亿元,注册资本接近1500亿元,已逐渐成为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力量。
债券融资方式不断创新。小企业集合债、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等创新型直接融资工具不断丰富,小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截至2010年10月,北京、山东、上海、黑龙江、重庆、陕西等省市共发行集合票据32亿元;北京、青海等地符合条件的46家中小企业发行31亿元集合债券;浙江、湖北、上海相继发行14亿元小企业集合信托债,等等。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有新的突破。据统计,2007年以来,各类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超过200亿元。今年前10个月,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金额达47.6亿元。
虽然我国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有了突破,但当前制约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仍是融资难。今年前三季度中小企业信贷增速开始回落,500万元以下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量比去年同期减少381亿元,贷款占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为3.5%,比去年同期下降0.16个百分点。500万元以下小企业信贷受到挤压,增速下滑,信贷规模无明显改善。从根本上讲,中小企业融资结构、渠道、成本、供应及服务创新等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十二五”时期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需政府各有关部门制定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力争“十二五”时期在融资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要切实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小企业贷款增幅达到一定规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适度风险补偿。积极探索对小企业融资的税收支持,对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适当减免营业税。
二要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加快推进中小企业集合信托、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等各类债券融资方式,建立多方参与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中券商自主选择、责任担保机制。总结各地新型融资方式经验,进一步细化相关模式、标准和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自主选择集合债、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等新型融资方式,扩大短期融资券发展规模。继续引导和发挥典当、融资租赁、信托等适合不同类型和不同成长阶段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作用。
三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继续实行营业税减免、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政策。
四要搭建中小企业信用社会化服务平台。加快形成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各部门、中介机构、企业等资源,将营造信用环境、推进企业信用制度与提升企业融资能力相结合,依法建立小企业资信获取长效机制,使企业信用等级成为其获取融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