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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努力营造良好的泛北部湾金融合作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 杨小平

  近年来,通过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已成为我国面向东盟开放的前沿和窗口。如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作为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交流平台,在推动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与交流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

  为促进中国与东盟的金融合作,抓住有利契机,积极加快自身发展,广西已作出把南宁打造成中国与东盟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决策。近年来,广西与东盟国家的区域合作发展迅速,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成为国家级、高层次、大规模、综合性的交流合作平台。参与区域合作的先发优势和基础平台,使广西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为加强与东盟的区域金融合作提供了保障。

  从2005年开始,广西正式加入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与中南半岛各个国家的合作。2008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将成为中国与东盟间第一个“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2009年后开始陆续分期封关运作和拓展功能的钦州、凭祥等四个保税监管区域,加大了广西外向型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辐射作用。这都将使广西在优越的区位优势基础上,巩固与东盟各国密切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国际通道建设,加强与东盟国家全方位的合作,以此来带动自身全面的发展。

  自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正式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来,双方相继于2005年7月、2007年1月和2009年8月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确保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在此期间,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也从2002年的547亿美元激增至2008年的2025亿美元。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与此同时,中国与东盟在金融领域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促进了双方资本、货物、人员的流动,推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本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实施后,双方金融合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随着广西与东盟双方贸易、投资活动的不断增加,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在内的更多东盟国家的金融机构将会到广西设立分支机构,并依托广西的区位、政策优势拓展其在华业务。同时,对于国内那些欲借助广西区位、政策优势开辟东盟市场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业以及其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将会加快其进驻广西的步伐。这将使中国与东盟之间的金融合作开始向纵深发展。

  在加强区域金融合作中,广西已成为一个很好的平台,受到各方的肯定和赞许。

  今后,在推动泛北部湾金融合作的过程中,要积极改善金融服务,为区域金融合作提供一个较好的合作环境。

  资本的流动和货币自由兑换一直是制约泛北部湾区域金融合作进程的根本问题。我国最终要成为主导该区域经济的大国,需要结合世界经济金融发展趋势和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循序渐进推进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及利率市场化等。与此同时,应加强与区域内各国的沟通与协调,督促它们对各自的领域进行改革,以适应区域金融合作与发展。

  在区域经济发展进程中,迫切需要金融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加大创新力度,突破以往的政策框架,在跨境贸易结算、双方货币兑换及贸易融资等方面提供便捷条件以支持边境贸易快速发展。同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现代化支付系统,积极发展区域票据交换系统,拓宽信用卡网络,为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提供先进便捷的支付平台。

  改善泛北部湾区域的金融生态,除了要建立健全良好的会计、法律和司法体系外,有必要将金融生态建设放在投资环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引导和协调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地方金融生态建设。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培养企业和公民的信用意识,全面改善区域信用环境;重视建立有利于金融发展的规章制度,吸引区域外资金的大量流入,为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切实优化执法环境,积极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打造和谐互动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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