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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2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
发行5年期记账式附息债和200亿元凭证式国债
记者孙勇

  本报北京12月1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今日发布公告,决定自12月2日起发行今年第三十九期记账式附息国债,同时下周起发行总额200亿元的第五期凭证式国债。

  根据财政部公告,此次发行的记账式附息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321.4亿元。国债期限5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64%,2010年12月2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2月6日发行结束,12月8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2月2日(节假日顺延),2015年12月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下周起发行的凭证式(五期)国债发行总额200亿元,其中1年期40亿元,票面年利率2.85%;3年期100亿元,票面年利率4.25%;5年期60亿元,票面年利率4.60%。

  本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期为2010年12月6日至2010年12月20日。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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