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年初来美国租房时,从广告上看到一栋大楼地理位置和价钱都很合适,便驱车找到中介办公室。一打听,才知道这栋楼参加了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公共租赁房计划,只服务低收入人群。后来,去一位来美国不久的华人朋友家做客,发现他们一家三口租的半地下室一居套房,也是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下属机构提供的,这套房子虽小了点,但卧室、小客厅、厨房、卫生间安排得合理、方便,租金非常便宜,一个月只有400美元出头,不到市价的一半,其余部分由当地政府代付。
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一大任务,就是帮助低收入家庭能住上比较像样的房子。但该部门本身不拥有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运作模式是通过政府补贴,为低收入家庭租 用符合标准的非公有住宅。时至今日,有120万套住宅参加了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设立的公共租赁房计划,实际有97万多户、约211万人居住在公共租赁房中。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下设3300个地方机构,专门审核公共租赁房申请人的资格,帮助他们寻找合适的住宅,以及管理、协调这类住宅的出租、维修及新项目的开发等。
在美国只有低收入者才有资格申请居住公共租赁房。依据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规定,可申请政府公共租赁房的两类家庭分别为年收入只有中等家庭平均年收入80%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以及达不到平均收入50%的极低收入家庭。这些数据要随着家庭成员多少及地区不同而变化。
在实际操作中,公共租赁房大幅度向极低收入家庭倾斜。如公共租赁房优惠券,不但只针对年收入达不到平均值50%的极低收入家庭,且75%的优惠券必须发放给年收入达不到平均值30%的家庭。这类极低收入家庭一旦获准享受优惠券,就可根据补助条例在任何地方选择任何住房,包括并不豪华的独栋住宅等,只是政府要为被租的房子界定面积大小、卫生条件、租金上限等。一旦政府、户主和租户三方达成一致,政府有关机构将代替租户与户主签约。住户搬入后,政府直接支付核准的房租部分,而租房人要承担的租金一般不低于自己收入的30%,最少的也要交25美元。据统计,有4%的特困户每月只需交25美元的房租,7%的人家只需交26美元到50美元不等。在特定情况下,受补助的家庭还可用优惠券来购买价格实惠的住宅。
低收入及极低收入家庭要申请政府公共租赁房,需与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地方机构取得联系,并提供家庭基本资料及今后1年的预估收入、雇主、银行存款信息等。申请得到批准后,也可由地方机构帮助申请人在希望居住的区域寻找相应的公共租赁房。
实际上,管理公共租赁房只是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相关责任的一小部分。美国政府每年还要拿出近百亿美元,开发新的公共租赁房项目,维修、改造现有公共租赁房等。另外,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下属部门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帮助低收入家庭脱离困境,乃至购买自己的住房。而对于那些一时间难以摆脱困境的家庭,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则无权让他们退租。目前,在公共租赁房居住长达10—20年的就有16.2万户,占公共租赁房总住户的17%。居住超过20年的也有12.3万户,占总数的13%。然而,不论租户在公共租赁房里住多长时间,政府每年都要对这类租户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
华盛顿经济政策研究所的房地产专家海蒂·史赫兹对记者说,美国政府主导的公共租赁房计划,是一个发展比较成熟、模式多样化的机制,在帮助低收入家庭住上像样房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