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修改制定了《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关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管理办法规定,今明两年补助资金支持的重点是:围绕促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安全隐患治理,重点关闭小冶炼、小化工、小建材以及小造纸、小制革、小印染、小酿造等能耗高、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小企业。
根据今年的实际工作情况,2010年度全国关闭小企业计划不另行编制和下达。各省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于2010年10月15日前联合报送2010年度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申请。各省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今年10月31日前,补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
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对计划内当年实施关闭的小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的补助(奖励)资金。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关闭企业职工安置等支出。根据关闭小企业工作的实际进度,补助资金结余可以转结下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