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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去年全国公立医院达1.4万余所
记者吴佳佳

  本报北京11月9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卫生部9日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公立医院数量由1978年的9000余所,增加到2009年的1.4万余所。

  同时民营医院也发展迅速,从1984年起步,到2009年已发展到5736所,占到了全国医院总数的29%。

  作为群众看病就医的主要场所,公立医院承担了90%以上的诊疗任务,在我国卫生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2010年,我国确定了辽宁鞍山等16个城市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确定了北京等31个城市为省级试点城市,陆续启动了试点工作。

  据了解,16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中,有12个城市专门成立了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13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发布了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城市出台了一批公立医院改革配套政策措施,主要是规划布局、社保和新农合支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县医院发展建设、财政补偿政策等,紧紧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把作用直接和易于操作的任务作为改革重点。

  在各试点城市改革推进的同时,中央层面的有关工作也有序开展。卫生部与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制定有关规划调整城乡资源、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推进“一卡通”和医保即时结算、改善医院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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