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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着力构建中国特色信用评级体系
本报记者 王信川

  我国专业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日前在北京发布了2010年国家信用风险报告和首批50个典型国家的信用等级。这是我国、也是世界第一个非西方国家评级机构第一次向全球发布的国家信用风险信息。此次主权评级报告的发布,引起了人们对信用评级的广泛关注。信用评级业在国家经济和金融服务体系中具有怎样的作用?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状况怎样?如何做大做强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的信用评级体系?记者近日对“信用评级与国家金融安全”课题组组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吴红进行了专访。

  吴红说,我国信用评级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但发展较为缓慢,整体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国银行业和资本市场近几年的发展相比,显得更加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主体不多。除了大公国际、中诚信、联合资信、上海远东、上海新世纪等几家企业规模较大外,评级机构普遍规模较小。二是美国3大评级机构通过控股或业务合作,在我国评级市场形成了很强的支配力量。正是基于此,我国成立了“信用评级与国家金融安全”课题组。三是我国评级机构缺乏国际话语权。

  据吴红介绍,这场国际金融危机使世界各国充分认识到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对全球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作用,2009年4月在伦敦召开的G20峰会上,国际社会就对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形成共识。今年6月,胡锦涛主席在G20多伦多峰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制定客观、公正、合理、统一的主权信用评级方法和标准,使有关评级结果准确反映一国经济状况和信用级别,这为中国信用评级体系发展指明了方向。新型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要构建新型国际信用评级体系,首先应当遵循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科学性、非竞争性等原则建立世界信用评级组织,其次应按照一致性原则、特殊性原则以及一致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世界信用评级标准,再次应建立世界信用评级监管组织和准则。

  吴红说,中国信用评级体系必须走出一条自主创新之路,既要包括信用评级机构模式的创新,这是信用评级的主体;也要包括信用评级管理模式的创新,这是确保信用评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还要包括信用评级标准建设的创新,这是信用评级能够发挥作用的技术保障,最终整个信用评级体系的创新要归结到建立能够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的体制和机制上来。

  具体来说,一是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应贯彻统一和科学的原则,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组织原则、评级标准、服务和收费方式等进行系统规划,同时遵循信用经济和信用评级业的客观发展规律,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信用评级业健康发展。二是明确信用评级机构的首要责任是公共责任,解决好评级竞争和盈利模式的问题,鼓励评级机构不断创新评级技术,不断改进评级标准等。三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自主品牌的评级机构快速发展,使它们成为评级市场的主力军,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金融主权。四是处理好评级监管与评级机构独立性之间的关系,在评级业务上坚持评级机构的独立性,使其专注于对信用风险的充分揭示,真正发挥其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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