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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通知要求
严厉查处哄抬棉价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近日紧急下发通知,要求产棉区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加强对社会游资租厂或委托收购加工棉花情况的排查,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和不履行质量义务的违法行为,并严厉查处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的行为。

  为稳定棉花市场、规范流通秩序,7部门要求产棉区政府认真制定收购资金供应预案,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为新棉收购提供金融服务,避免出现收购资金供应空白点和“打白条”问题;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切实履行政策性银行职能,妥善安排资金计划,合理布局收购网点,把握好贷款投放的节奏和进度;铁路部门要统筹考虑新年度棉花运输条件和特点,妥善安排棉花出疆运力,对棉花运输实行重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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